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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北京 12-11 10:28  悬赏 10  发布者:ZWN5271 回答:(4)
我与前妻,02年4月离婚,判房屋一人一间,孩子归我抚养,8月我与前妻签了份协议,把她的那间房转卖给我,(以抚养费相抵,那间房由孩子居住)当时没有房产证。2010年我把房产证办了下来,我就把房子买了,现前妻告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请问,那房子我有权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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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1 10:50
答:妻子是共有人,应当经过她同意。
回复时间: 2010-12-11 10:53
有权。
回复时间: 2010-12-11 15:47
你与前妻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你有权买房,否则合同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0-12-11 21:31
     你最后把房子卖了吧?不是买。房子都买了,你前妻搞不赢。但她的说法有一定道理。协议用抚养费抵是有问题的。抚养费是给孩子的,不是给你的。但是,毕竟房价和抚养费的数额是可以算出来的,大不了算是以抚养费的价买的。且你和买方无过错,买方是善意第三人。因此,买方享有所有权。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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