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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补办划拨土地证名字一人,申请书户籍登记人口四人,该地是否四人共有?

广西-河池 10-19 08:22  悬赏 0  发布者:千帆sade…… 给我留言  回答:(2)
一问:家里土地记为九三年补办国有划拨土地,申请书上登记户籍人口四人,土地证名字为一人,其所有权为四人共有吗?二问:家里86年补办老屋房产证名为过世外婆,实际为父母七0年所建(父母有工资收入证明,参与建房亲戚人证,外婆当时己58岁),两未参与建房舅舅要求以遗产继承三分之二是否合法?一般法院会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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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9 11:10
这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4-10-19 17:25
产权证是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产权,如无相反证据证明的话是比较难胜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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