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郝廷玉  李保忠  毕丽荣  陈建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要求赔偿?

湖北-武汉 03-30 20:04  悬赏 10  发布者:qwe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想问下我有个朋友是女姓,她老公手上有她和别人聊QQ的记录、她在网上写的日记、短信记录以及他们结婚期间有几天没有回家的记录。他们现在已经分居了。那么,她如果要求离婚,她老公可以将这些证据作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证据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30 20:13

 1、这些证据不足以证实你朋友的过失,因此他老公要求精神赔偿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2、退还彩礼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会获得支持。
回复时间: 2009-03-30 20:14
不属于直接证据,不能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3-30 20:44
协商解决为好。
回复时间: 2009-03-30 20:49
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支持,。
回复时间: 2009-03-31 09:26
可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完全能作为赔偿的证据。彩礼返还可能性小。
回复时间: 2009-03-31 22:32
结婚时间不长,彩礼要适当返还。只能证明婚外情不能达到法定赔偿的理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东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辽宁沈阳
浙江嘉兴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26974
福建 厦门
人气:138904
湖北 襄阳
人气:490190
广东 东莞
人气:394547
江苏 无锡
人气:54356
江苏 苏州
人气:2072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