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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的遗产继承。我是死者的弟弟,死者是我姐。死者有个9岁未成年女儿,父母健在

四川-德阳 10-21 10:3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我咨询的遗产继承。我是死者的弟弟,死者是我姐。死者有个9岁未成年女儿,父母健在。死者生前对我和她配偶口头说:死后她们现在所有财归女儿,其配偶也同意,遗嘱应无其他外人知道。如果她配偶事后不承认,遗嘱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承认,那他们现在有两套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能改成他们女儿的名字吗?如果不能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还有我父母可以成为我侄女的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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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1 10:44
口头遗嘱无效
你配偶 父母 女儿 共同继承遗产
回复时间: 2014-10-21 12:46
您好,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侄女的监护人是其父亲。
回复时间: 2014-10-21 10:43
死者所立下的遗嘱只能处分婚后属于她的那部分财产。如果父母与死者配偶都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女儿,是可以的。死者女儿的监护人是其配偶。
回复时间: 2014-10-21 10:44
可以加,最好做公正。
回复时间: 2014-10-21 10:45
你好,遗嘱无效。如果她的丈夫同意是可以过户的。有父亲在,监护人是其父亲。
回复时间: 2014-10-21 11:09
口头遗嘱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无效,你姐的不符合,且没有证据,一旦你姐夫否认就无法了,就只能按法定继承,由你姐夫及女儿、你父母继承,孩子父亲在、你父母不能作监护人,除非父亲对孩不利
回复时间: 2014-10-21 11:34
你好,可以更改名字。
回复时间: 2014-10-21 13:04
您好,口头遗嘱无效,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处分,房产证上可以加死者女儿的名字,死者女儿的监护人是其配偶。
回复时间: 2014-10-21 19:13
你一般情况无继承权,除非留的遗嘱有效或第一顺序的人都不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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