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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是一方名字,婚后想加另一方,还贷原因加不了名字,如何能使另一方得到相应的保障?

广东-中山 10-21 12:18  悬赏 10  发布者:乜东乜东 给我留言  回答:(4)
婚前房是一方的名字,婚后因为房子贷款问题加不了名,现在有什么办法使另外一方得到保障证明房子是双方共有的?因为房是几年前买的,男方负责供,女方负责出了装修的费用,但当时买房时只用了一方的名,现在由于是贷款供的房加不了名,有什么办法能使另外一方得到相应的保障,万一离婚后房子的问题如何解决?说是赠与方式去公证处了解过是不能作公证的,那立一份协议证明房子是双方共有的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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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21 12:40
协议也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10-21 14:47
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得采用书面的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即便房产证上不能加另一方的名字,你们夫妻二人同样可以用约定的方式,约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这是可以实现的。
回复时间: 2014-10-21 22:54
协议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10-22 14:50
是可以协议约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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