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开车撞死人

浙江-衢州 10-22 14:38  悬赏 0  发布者:雨轩情人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是公务员,开私车下乡工作,正常行驶,跟一辆10几米的大货车交会,刚交会结束大货车后面一辆电瓶车横穿马路。电瓶车上的人因送医无效死亡。我该担多少责任,单位会担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2 14:43
这是要按照过错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4-10-22 15:11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你是在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吗?
回复时间: 2014-10-22 15:27
你好,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
回复时间: 2014-10-22 15:44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22 14:59
在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责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构成侵权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即便是由于工作人员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不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一律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你不担责,应当由用人单位担责。
回复时间: 2014-10-22 14:59
你好。因为律师不在现场。只能以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公务员履行公务。你单位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0-22 15:11
公务员履行公务,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22 16:32
你好,执行公务发生损害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湖北武汉
黑龙江黑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782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77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8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9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25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