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仁红  申维丰  罗雨晴  陆腾达  
该问题已关闭

电动车追尾,现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山东-潍坊 10-23 08:56  悬赏 10  发布者:473091…… 给我留言  回答:(3)
路口:我们的电动车停在了另一辆的电动车后面,由于刹车有点急,撞倒前面的电动车,倒车之后上到人家的腿了,去医院检查说是扭伤。她之前有过腿伤。现要求我们赔偿她9500元。该怎么办?而且说电动车是机动车?这说法对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3 09:29
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以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追问:

律师您好,现在被告上法庭。那诉讼费该怎么处理呢?他让我们全负责呢

回答:

诉讼费应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追问:

交通局的警察说我们负全责。那我们要承担对方所有的诉讼费么

回答:

需要承担。对方主张9500的依据是什么?

追问:

啊?他们的诉讼费我们要全部承担的哇。。。哎!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维修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回答:

只能这样了,有责任认定吗?

回复时间: 2014-10-23 09:30
分清肇事双方各自的责任,依据责任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0-23 10:19
关键要看双方的的责任分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安徽合肥
江苏苏州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064
陕西 西安
人气:583832
河北 保定
人气:28762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87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