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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合作问题

广东-深圳 12-13 11:00  悬赏 0  发布者:CeS8780 回答:(8)
你好,今年年初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电子产品加工厂,初期投资我4W,40%,朋友6W,60%.到目前为止由于扩大规模及初期的亏损,又有陆续投资,到目前我共投入12W,朋友40W,现在由于资金周转问题,而我前期投资少,朋友要我必须再投资,否则就走人,理由是我前期投资额已亏损。由于现在我已经没能力再拿出资金来了,我该怎么办,朋友真的让我走人的话,这个做法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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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3 11:22
你朋友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带上资料请律师当面分析处理
回复时间: 2010-12-13 11:04
无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0-12-13 11:19
1,要看你们当时合伙约定。
2,从现在来看,你朋友的做法不对。
回复时间: 2010-12-13 11:28
如果成立公司,可转让股份或清算注销公司。如果是个人合伙,可散伙清算。
回复时间: 2010-12-13 11:33
不对!
回复时间: 2010-12-13 12:42
让你退出他需支付你前期投资
回复时间: 2010-12-13 14:16
你朋友的做法不对。按你的陈述,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应该共同承担亏损。
回复时间: 2010-12-14 11:16
散伙你们必须清算,盈亏一人一半。合伙法律有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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