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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父亲得了肠梗阻,在海阳市人民医院就诊,去逝

 10-26 20:31  悬赏 0  发布者:dxjjpt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3)
10月21日上午8点多,我带父亲到海阳市人民医院看病,因为父亲以前的老毛病肠梗阻又犯了,不过这次比起以前都严重,已经在家通过打针消炎坚持了24小时,实在太疼,且不见好转,特来到医院。医生收治,大约8点40住上院,虽然插管和灌肠都做了,但病情仍然不好转,特别是打到第二个吊瓶---抗生素,父亲的痛感加强,肚子涨得更厉害了,还有呼吸也加快,我几次到医生办公室找医生,查看父亲病情,希望他们处置,并希望做手术解决问题。可医生们看看后,又给下了一些药,并没有采取手术建议。直到下午3点,父亲头晕严重,医生给父亲下腹做了穿刺术,发现有黄色脓性物质,说是必须马上手术。接着手术准备中,然而查父亲血气结果显示,父亲的病情已是危重,即使手术生还的可能性也是极小,医生在这个状态下不敢手术,我提出转院,他们马上同意,然而,刚把父亲从病床扶起,就休克了,我发现转院已是来不及,医生又建议上ICU,说是如果调理好了,还可以手术,我只好同意。可到了第二天凌晨2点左右,父亲就停止了呼吸。现在父亲已经入土为安。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我们能得到赔偿吗?以小小安慰悲痛的家人。请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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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26日 23时37分
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追问:

王律师好,我父亲现年63周岁,只我一个孩子,我已成家,独立生活。母亲三等残疾,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我们可以主张多少赔偿?接下来,我应该按怎样的程序去做这件事,以给入土的父亲以小小的告慰。

回答:

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你们当地的经济状况计算,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

医疗纠纷起诉状

原告1:江澎涛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7年11月14日
身份证号:370682197711140011 电话:18854533561 住址:海阳市文山小区
原告2:杜翠云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54年1月21日
身份证号:370629195401212322 电话:15253552055
住址:海阳市留格庄镇江家村
被告1:海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海阳路73号 电话:0535-3222443 负责人:于腾波 职务:院长
被告2:谭春林(海阳市人民医院普外二科副主任医师)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10937.5元。
二、判决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三、请求卫生医疗行政部门吊销谭春林医生《医生执业资格证》
  事实与理由:
10月21早上,我5点半起床,6点就坐上了通向学校的校车,大约6点半,我来到了学校,爸爸来电话了,第一次,接听不成功。第二次,通了,爸爸说他身体不好,老毛病又犯了,希望我能回家带着他到医院去看看。我一听,就想到,爸爸一定是病得不轻,因为爸爸向来是这样,自己的身体除非病得极其严重才会说出来,不然他不会让我们担心的。因为我是坐车来学校的,没开车,恰好看到任廷林老师来到学校,我就厚着脸皮借他的车回家接上爸爸直接来到海阳市人民医院。
因为爸爸病得厉害,我就来了急疹,可急疹的医生简单了解后,就建议我们的到普外看,我一开始坚持看急疹,可后来那个急诊的医生说:“都是为你好,你要在这儿看,也行。”有一点儿不耐烦。我寻思了一下,问道,“按你们经验,我们应该去看普外?”他们说:“是”。而且提示我,着急可以先让医生看上,再挂号。我急忙来到三楼,直奔普外科,当我向谭春林医生简要说明情况后,医生就把父亲安排到屋内的布帘里的小床上,并说着:“先挂号,挂上号再看。”医生并不因为我们病情比较急,给先看看,我没有办法,只好赶紧到下面挂号,很快号挂上了,回到普外科,谭春林主任就让我父亲露出肚皮,诊查了一番,说到:“问题是挺严重,先赶紧把院住上吧。”我们说好。等医生将病历写好,我们就拿着病历来到了住院处,交上押金后住到了普外二35床。随后,父亲疼得比较厉害,一副痛苦的样子,我几次去找医生,护士,他们说:“总得给点下药拿药,配药的准备时间吧。”我想也是,于是待在父亲身边,给父亲揉着,希望能减轻他的痛苦。一会儿,护士给父亲在治疗室做了灌肠,很快就有了便意,但到厕所什么也没拉出来,并且把这个情况汇报给了护士。又过了一会儿,护士把胃管插上了。随后打了上吊瓶,这时候我以为父亲的症状及疼痛感会减轻,所以继续给父亲轻轻揉着……当第一个吊瓶打完,第二个吊瓶打了一会儿时,父亲的反应就不大好,有些头晕,疼得也厉害了,我赶紧跑去告诉医生,并且说:“父亲是一个坚强的人,不疼到十二分,他是不会感疼的。请你们看看能不能有更好的治疗办法?”医生到来病房看了看,又给下了几个吊瓶,说:“肠梗阻就这样,非常疼,坚持一下。”没办法,我只好看着父亲在疼痛中忍耐着。到了大约11点,父亲的肚子明显比原先胀高了,父亲说:“我实在受不了了,看看能不能做手术啊?”看着父亲疼痛的样子,我赶紧又去找医生,又去找护士,看看能不能做手术,医生说:“这得等下午谭主任来看看。”我们没有办法,只好等,很快父亲的病情严重了,头晕,呼吸急促,医生建议吸氧,但35号床不具备条件,于是我们到了6号床,在那里医生又给我们上了心电监护。接下来父亲的病情更加严重,我几次到医生办公室也没有值班医生,问护士,护士打了电话医生来到后看了看,也只是说等下午谭主任来看了才能决定是否手术。下午等啊等,就等到了三点多,原来谭主任下午有手术,要等他做完手术才能来,我几次找到值班王晓亮医生,请他尽快处置父亲的情况,后来他用一空针管在父亲的下腹部较深位置行腹腔穿刺术,用力吸取后发现了一些黄色的东西,说是脓。必须手术,我们同意了,医生们就赶紧做手术准备。过了一会儿,谭春林主任来到病房,当着我和我对象以及父亲的面,说是必须手术,如果不手术,命一定保不住,手术也不一定能保住命,马上准备两万元钱。父亲是一个小心眼,家中的每一分钱都是他从齿缝间节省出来的,听到这个数字可以想象他的反应。正当我们满怀希望要做手术时(手术都签字了),谭主任又把我和对象叫到医生办公室严肃地说:“你们父亲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了,乳酸含量到了6.1,到了7基本意味人就死亡了,现在手术,病人生还的可能性很小,不手术,更是保不住命,你们说吧,怎么办?”我们一听,愣了,不相信早上来时还是好好的,病情怎么一下子严重到这个程度。我试着问谭春林主任:“上一级医院会不会有好办法治疗”他说:“三甲医院的条件、技术各方面肯定比我们好。”我说:“那好,我们转院吧。”谭主任马上答应:“好,快办手续,我们都是为病人着想。快结帐,马上走。”我说:“我身上没有那么多钱。”谭主任说:“有多少钱?”我说:“1000。”谭春林主任:“那先把1000交上。”然后他让一个医生去交钱,让我自己准备转院事宜。我回家开了车,准备转院,此时接到媳妇的电话,父亲已经休克一次,经医生们的急救,才又有了呼吸,当着病人的面,谭主任,大声说着:“完了,完了,这个人完了。”这样的医生,职业太差,病人越是需要安慰、鼓励,他却大呼:“这个人完了。”我哭着,想把父亲扶起来,赶紧去医院,可是当我刚把父亲从躺的状态扶座起来时,他又休克了,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确实太严重了,谭主任,马上又建议现在是走不了了,建议到ICU病房,看看能不能恢复,如果恢复得好,明天还可以手术。我一听,赶紧同意了。来到ICU,父亲痛苦万分,时而意识模糊,时而咬得牙齿喀喀响。又上了一些设备,好像是两个吊瓶一起挂,还打什么镇静的药,父亲想动一动也不行,被绑着。由于呼吸太快,口渴得要死,想喝口水,医生不准,随后,医生要求我们离开病房,说是这里有多个人看护,你们离开吧。不允许家属在。我们只好离开。我几次悄悄地从问口向里望,父亲身边竟然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吊瓶,针和仪器。
后来接到医生通知,虽然通过急救,但父亲还是停止了呼吸。

海阳市人民医院有以下过错行为:
1、治疗方法不得当。
本来我要挂急诊,医生却建议挂普通门诊,父亲到门诊就医时,医生没有具体问到父亲这次的肠梗阻是吃了何种食物才引起的犯病,就安排了住院。父亲在家里虽然发生肠梗阻的时间已经超过24小时,但身体的血压、体温、心跳、呼吸等指数都正常。可是随着医院的灌肠、插管、打吊瓶治疗,我父亲的状态是急速地越来越差。特别是打第二个抗生素吊瓶时,父亲的疼感加强,呼吸加快,头有些发晕。我们怀疑医生的治疗方案有问题。
2、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导致病人病情恶化,直至死亡。
肠梗阻本来是常见的外科急腹症之一,再加上父亲在家已是疼痛1天,应当得到医生的高度重视,可谭春林主任收治后,只到病房一会儿,然后上午到门诊坐诊,下午给其他病号手术,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虽然在上午大约10点以后父亲病情加重的时候,我多次到医生办公室、护士办公室请医生采取更好的治疗办法,并建议手术治疗,可都没有引起医生的重视,也没有采取手术等其他有效的治疗方案。
3、医生责任心差,职业道德缺失。
父亲住上院后,病情越来越严重,虽然谭春林主任不在医生办公室,但作为他主治的病号,我们想病人的病情只要我们反映给了当班医生,病人的情况主治医生也会知道的。当我们在上午10点多父亲病情严重了,向医生建议做手术时,当班的医生只是说:“等谭(春林)主任回来研究一下才能定。”当我们向中午值班的医生反映病情严重时,值班医生说:“等下午谭(春林)主任回来再说。”我们怎知,谭春林下午不是马上来,而是还要做了手术之后才能来,三点多啊!父亲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怎么经得起这么长时间的等待,我是欲哭无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当谭春林主任回来,见到父亲病情恶化,准备手术时,让我马上准备两万元钱。我解释说:“早上走得急,身上没带那么多钱,请谭(春林)主任先做手术,我会尽快把钱交上。”谭春林主任“那不行,快点,不然上面的医生不给麻醉。”父亲的病让我痛哭,医生的态度让我心寒。后来,父亲休克,我与谭春林主任一起来到父亲病房,当着父亲的面,谭春林主任又大声说到“快准备两万元钱”,“这个人完了……”哪个病号经得起这样的精神刺激?进一步加重了病人的病情。以上事实足见谭春林主任等医生违背医德,对患者不负责任。
4、病案记录与病人病情实际情况有出入。
父亲灌肠后,上厕所,明明没有大便,病案记录却写着,排出150ML;疹疗经过中,父亲上午10点多时的病情就加重了:腹胀加重,心率、呼吸频率加快,我几次到医生办公室反映,可医生却记录为下午腹胀加重,心率、呼吸频率加快;父亲入院时医嘱安排的是Ⅰ级护理,应该有护士每15-30min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可是只有我陪在父亲身边,没有看到护士主动来查看父亲病情,除非我去叫她们,她们才来看看。医院的管理的混乱真的让人不敢想象。
综上所述,海阳市人民医院无视病人的疾苦,耽误最佳治疗时间;管理混乱,不按医疗操作规程办事;医护人员职业道德低下,责任心不强;侵害了父亲江连五的生命健康权,甚至在病人家属反映病人病情加重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致使病人病情恶化到病危,直至死亡。至此,强烈要求海阳市人民医院赔偿上诉人各项损失,严惩无良医生,强烈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吊销谭春林医生从业执照。
此致: 海阳市人民法院

敬礼
具状人:江澎涛

2014-10-28

回答:

修改后已经发回给你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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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27 08:36
须经专业机构鉴定 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0-28 16:05
是的,医疗纠纷处理比较复杂。。。。。。。
证据上讲,要有证据证明院方有医疗过错方可主张权利。。。。。。。
这就需要相应的过错鉴定等作为依据。。。。。。。。。
可及时取证后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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