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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的问题

黑龙江-哈尔滨 12-13 18:42  悬赏 0  发布者:小小宝贝 给我留言  回答:(1)
父亲在05年给哥哥买了一处门市房,房产证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亲给嫂子写了一个字据:该房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哥哥,父亲交了房款后,哥哥和嫂子才去民政局登记,房子交款发票在父亲手里,房产证是哥哥去办理的,房产证在嫂子手里,哥哥和嫂子一直在这门市房里开店,现在哥哥有一个小孩。
1、如果哥哥和嫂子离婚,嫂子能分走一半的房产吗?
2、如果哥哥出了意外,这房产都归嫂子所有吗?
3、哥哥和嫂子有权出售此房吗?
4、如果父亲去世后,这房产应该办什么手续呀,是让哥哥办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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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4 15:39
房产已登记确定所有权,为你父亲所有,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如果你哥哥出意外,房产也是是你父亲的财产。
出售房屋须你父亲同意并配合方能办理过户。
你父亲去世后,房产由你母亲,你以及你哥哥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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