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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股完毕但是资金未到位

湖南-长沙 10-27 14:57  悬赏 0  发布者:chengy…… 给我留言  回答:(3)
公司原股东A(法人)B(自然人),现变更为C(法人)A(自然人),工商变更手续已办完15日,但C的资金没有到位,请问A和B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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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7 15:03
按照协议处理
追问:

请问没有协议的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4-10-27 16:35
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28 20:08
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就是违反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构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和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其他已经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现在C的资金没有到位,构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和其他已经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A和B有权请求C依照法律规定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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