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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由女方父母出全款买房并以女方名字登记,离婚时男方有权利要求分割房子么?

 10-28 12:18  悬赏 0  发布者:野蛮丫头呀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4)
我和我老公结婚时,他家没有买房,一直和公公婆婆住一起,现在和老人因为孩子产生很多生活纠纷,我老公家里没有钱买房,我妈打算给我买一套房子以我的名字登记,并且是想一次性全额付款,如果以后我要离婚了,他有权利要求分房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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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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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10月28日 12时22分
首先,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我的解答能拭去您心中的疑虑;
其次,为了您在阅读解答时清楚、直观、明确,我将省去相关法条的直接引用,如有需要可通过追问后为您补正;
最后,针对您的提问,我的解答如下,满意请采纳,谢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保险起见,建议做个公证,写明购买该房屋的出资由女方父母出资,只赠予女方一个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您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8 13:20
你好,如果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一般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对方是无权分割的,建议你父母写一份赠与你个人的赠与协议,写明赠与你一人,就更加保险了。
回复时间: 2014-10-28 15:27
以你的名字,且一次性付款,离婚他无权利要求房子。
回复时间: 2014-10-28 16:10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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