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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城建所未经过同意私自买卖他人土地

 10-28 18:59  悬赏 25  发布者:fulian……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2)
我老家排水沟是1982年我爷爷建房时修好的,现因墙体开裂拆除旧房重建,但是隔壁邻居(2005年购买地基建房)说是排水沟有50公分的地方是属于他所有,强行拆除了我们砌的墙。城建所是从我姥舅家购买的地皮然后卖给现在的隔壁家,当时也没有找我们以及我姥舅(隔壁的原土地所有人)确认面积以及界限这些。请问我该如何进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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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29日 09时13分
你好,涉及到不动产所有权的问题应以登记为准,如确属擅自买卖,可以起诉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关于我老家的宅地基,人证和物证都有,而且城建所和我隔壁的都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所说的那块土地所有权,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8 19:32
这是可以按照当时的实际状况认定的
追问:

请问实际状况是指?城建所要求我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然后我找了隔壁的原土地所有人(我姥舅),证实了那条排水沟是属于我们所有,而且并没有进行任何出售转让等,城建所所长进行出售的时候也没有进行过任何界定,在售出时我们均不知情。而且城建所所长以及现在的房屋所有人拒不出示他们所说的50公分的任何依据。(城建所所长和现在的房屋所有人都是镇政府的人员,所以我怀疑是否有存在一定的暗箱操作,请问我是否可以这样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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