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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山东-青岛 12-14 11:10  悬赏 20  发布者:jfZ887 回答:(3)
我醉酒送朋友去他单位,在回来过程中,撞在路中间的绿化带中,我朋友找他的朋友拖车,在准备中,被后面一辆车撞上,我朋友当场死亡,他朋友受伤汽车撞坏,我朋友和他朋友的车在我车的右前方,交警因我车没有设置警告标志和报警闪光灯,判我和他朋友负次要责任,请问这种判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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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4 11:21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0-12-14 15:03
如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0-12-17 12:14
交警的认定是合理的,由于你们没有放置警告标志并打开告警灯,导致后车撞击,你们存在过错。如果对认定书不服,可以在送达后3日内申请青岛交警支队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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