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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是否享受同等待遇?是否有举报被报复行为?怎么追究领导责任?

安徽-芜湖 10-29 09:47  悬赏 10  发布者:等待何时休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因2012年1月向单位提出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无果后,2012年5月4日递交材料到上级纪委书记提出合法合同不让签,超支招待费没人管,后来领导打电话说按人民来信处理并电话告知了我。经过等待,2013年1月底单位同意我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工资按业务岗待遇执行),但招待费一事不要再提。2014年8月单位增补了业务岗两项补贴,但我没有,依照我当初签订协议上待遇按业务岗执行,我提出同等享受,但单位不执行,让单位拿依据均出示不了。由于此事同制度不同对待,我认为与举报招待费有关,有打击报复行为,不知道成立吗?后让纪委书记给予答复,他说以前年度的招待费超支问题有规定可以不处理了。不这知道这种说法对吗?我现在通过什么渠道可以维权享受我应该享受的待遇呢?纪委书记是否应该对当初举报给一个书面答复呢?如书记依旧不处理,我能采取什么办法?请您抽时间给予答复,谢谢!(整个事件证据我均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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