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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押金问题

湖南-长沙 10-30 20:09  悬赏 0  发布者:dyc192……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租的门面签了三年,交了2000元的押金,交了一年的租金,现在未到期,原合同是去年11月8日签的,但是合同上面未注明中途退租不退还押金。
由于中途房东易主了,按房东要求交了3000元押金给房东,且签了一份新的合同,新合同的生效日期是2014年11月8日,日期未到,是否新合同现在还不具备法律效应?!新合同约定中途不租是不能退还押金的,现在要退租,而房东不予退还押金,我是否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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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30 20:11
合同没有生效可以要求退,但是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30 20:15
除非你们在合同中特别注明了“生效日期”,那么,押金可退。但是房东为了给你预留房屋造成的损失得你赔偿。
如果没有注明“生效日期”的话,还是我刚才给你说的,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就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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