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北京市强制拆迁, 八十多岁老人和未成年孩子无家可归.没人管

北京-大兴区 10-31 05:51  悬赏 35  发布者:天理何在jj…… 给我留言  回答:(7)
于2014年9月19日,孙女还在屋里输液, 八十多岁的奶奶在院子里坐着,家里还有个未成年的孩子,两位老人把毕生的积蓄都给了大儿子在这院子里做货运公司,在和房东签的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房东突然把水电都给停了,还找了几十人来打老人的儿子,一位工人在拦着,也被打. 因此老人大儿子的货运公司就做不成了.房东没有把没到期的租房款还给他们,因为房屋合同纠纷,老人的丈夫.生前是我们抗美援朝的军人,因为两位老人把老家的房子都卖了,把所有积蓄都给了儿子做生意,老先生因为这事在北京去世了, 过不久在2014年9月19日的下午13;10分的时候,院子里渐渐挤满了人,有法院的,有医院的,有120的急救车,还有警察.法警, 院子里还停满了车,还有好多房东那的人. 其中一位穿着制服的带头负责人冲着奶奶过来了, 身后还有周围跟的全是官方的人,趁老人边上没人,俩人把老人强扶上了120的急救车, 什么证件也没有出示,这时屋里输着夜的孙女,和老人未成年的孙子从屋里出来, 就见六七个人上来就对老人的孙女强行戴上了手铐,老人未成年的孙子也被五六个人强行按倒在地上,跟土匪一样,上来就把我们的东西往外面搬,让人不能接受的是,在扣押孙女的车上,两个女警看押着孙女,对面坐着一位也穿着法院制服的男士,因说话发生冲突,穿制服男士上去就给孙女两个大嘴巴,还拽着头发往窗户上撞,其后下车去拿辣椒水威胁孙女, 当时院里院外好几百人,近百辆官方的车. 把奶奶送到了医院的急诊观察室, 医院走廊里也全是穿着制服的警察和法警, 随后把老人的孙女,孙子都送到了医院来,是法院的执法人开着法院的车给他们都送来了医院,匆匆忙忙的就走了,在此之后,老人和孩子无家可归,,送来医院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带出来,换洗的衣服,我们的东西,都不知道放在那里,孙女和孙子不管去哪里都有人跟着,寸步不离,就这样在医院三人相依为命,穿着在在拉扯时候摔在地上都脏了的衣服,胳膊也被弄伤了,两天后,看护的人,不再给孙女和孙子买饭, 只给老奶奶买,孙女在医院报了警察,因为被穿法院制服的男士打了,警察来了却说这个他们管不了,而老奶奶的大儿子根本就不敢露面,因为之前突然间给抓走就给拘留了,房东那边的人,还有医院的院长还总追着撵着他们出院,现在老人和孩子都特别的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一点经济损失没有赔偿给他们,也没有安置他们,八十多岁的老人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两个孩子也更是害怕和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31 08:36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10-31 10:06
你好,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回复时间: 2014-10-31 08:35
你好,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4-10-31 09:00
你好,可以带材料详谈。
回复时间: 2014-10-31 09:32
你好,可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采取暴力手段强制实施拆迁的行为,涉及的相关刑法罪名主要是《刑法》第275条规定的非法损坏公私财物罪即“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工作人员不遵守国家的法律,采取野蛮的手段对拆迁房屋、拆迁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损毁,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进行人身侵害,从而触犯刑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以此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检察院控告,从而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31 10:54
建议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14-10-31 11:12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黑龙江黑河
浙江金华
广东东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79
山东 菏泽
人气:21587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447
陕西 西安
人气:58322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08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7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