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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未婚生育的相关问题

 04-02 14:56  悬赏 0  发布者:2009ga……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浙江 回答:(1)
我2007年生了小孩,2008年办的结婚证,小孩户口上在女方,请问在男方还要交罚款吗?而且我们现在都在外地打工,计生办有权问我父母要钱吗?如果我父母不给,他们可以强行收取吗?
问题补充:
如果计生办给我家发了通知,而我们又不在家,30天后,他们可以在我家搬东西吗?
还有就是我们生了小孩其实计生办也是听说,他们并没有看到,那他们在收取时是否会有相关证明我们确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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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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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4月02日 15时25分
违反法律规定生育的,应当交纳社会抚养费。但只能向你们夫妻俩,无权向包括你父母在内的其他人催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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