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缪和照  陈建新  朱建宇  毕丽荣  
已解决问题

理财追讨

 11-05 11:03  悬赏 0  发布者:chocol……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2)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理财公司的理财经理,我于去年9月份卖给客户一个有限合伙的理财,但这个理财不属于我所在的理财公司,是我从网上找的一个基金公司,客户当时也非常认可,并且和基金公司签署了正式的合同,也抄写了知情风险的话,一年过去了,本应到期的合同,现在客户的这个100万的理财收不回本金了,客户要起诉这个基金公司,要我出一个证明,证明是我给介绍并在天津签署的,我能出这个证明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5日 11时08分
居间人不对合同风险承担责任,附加义务的除外
追问:

就是个居间人没有什么义务,可以出具证明吗?

回答:

事实部分可以出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5 11:05
出具可以,是有法律风险和后果需要承担的
追问:

什么法律风险和后果啊?客户是自愿签署的啊?

评论者:齐凤霞律师
时间:2014-11-05 12:50
客户可以依据与理财公司签订的合同主张权利,建议你最好不要出具证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贵州六盘水
江苏无锡
浙江嘉兴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内蒙古赤峰
河北保定
上海静安区
北京海淀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2094
贵州 六盘水
人气:1164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27680
山东 菏泽
人气:351104
湖北 潜江
人气:246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