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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后大弟弟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我财产尤其是房产的代位继承权?

 11-05 22:44  悬赏 0  发布者:xer10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回答:(5)
我丧偶无子有两个弟弟,有一套个人房产,我大弟弟已故,我死后大弟弟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我财产尤其是房产的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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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5日 22时59分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你说的情况不属于代位继承,你大弟弟的儿子不享有代位继承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5 23:07
你好:可以的,你也可以立遗嘱
回复时间: 2014-11-06 04:53
你好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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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06 07:48
有房产的代位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11-06 08:53
您好!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人);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的儿媳和女婿。
按照继承法,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可以作为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亲属可以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代替先死亡父母(继承人)的地位,代位继承人遗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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