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已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处理

 11-06 21:42  悬赏 0  发布者:125300……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泉州 回答:(5)
丈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没有逃逸也没酒驾,对方要求赔偿,保险公司说要等责任认定书出来才赔,可快20天了还没出来,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292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6日 21时58分
你好,催促交通部门尽快出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6 21:44
可以向交警了解一下。
回复时间: 2014-11-06 21:47
还是耐心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划分责任后再进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1-06 21:49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 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书。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 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 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 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 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 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 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 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因此你说的20天还没出来,可能是涉及检验、鉴定。建议跟交通管理部门沟通,问清情况,如无特殊情况,督促其尽快出具责任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4-11-06 21:51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为佳
意见仅供参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辽宁沈阳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718
辽宁 大连
人气:13380
广西 南宁
人气:2110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269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082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