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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未安置快20年

山西 11-09 09:57  悬赏 35  发布者:wangpp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好,我有公产房三间,有职工住房证,居住两户三代人。97年房屋拆迁,法院判决原地安置两户人居住,拆迁单位一直未执行。至今为止一直在原地简易工棚过渡,无水无气无取暖,无人问津快20年了,也未拿到一分钱补偿费。我快80岁了,艰难度日,请问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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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8 07:33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401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08 07:58
向政府投诉
回复时间: 2014-11-09 10:27
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4-11-08 07:46
是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4-11-08 11:10
这是执行中的问题,你应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

尊敬的毛律师:
您好!我是1997年被拆迁单位起诉到法庭,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是原地安置两户人居住,双方均表示认可。事后拆迁单位通知我搬入无任何生活设施的工地简易工棚进行过渡,承诺施工完成后进行安置,此后再无人问津。并且自从开庭调解后又过了17年也没有收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请问法院在民事调解过程中有没有程序上的瑕疵?我现在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问该如何申请?谢谢您!

回答:

法律规定,能够恢复执行要有两个条件:第一,法院没有作出终止裁定;第二,单位要有房子存在。
针对你的案子,如果法院没有作出终止裁定,并且单位还有房子存在,这两个条件都具备的话,我们可以给你代理执行,,要回你的房子。

追问: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一直坚持原地安置,但是协议书是拆迁单位起草的,文中并未提到原地二字,我在不懂法的情况下已经在协议书上签字。后来拆迁单位一直以协议书上未写原地两地不给我安置。但是根据此协议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我一直未签字。请问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4-11-08 13:11
可以找拆迁主管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4-11-13 13:09
拆迁时有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如有可根据该安置补偿协议向有关部门主张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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