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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的款属于不当得利吗?

北京 11-08 10:40  悬赏 10  发布者:马甜美 给我留言  回答:(17)
张先生计划购买我的股权并和我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但是张先生委托他朋友李女士通过银行向我汇款(张先生向李女士借款)十万元。过程中,李女士反悔不愿意再借款给张先生,并要求我把款项直接退还给她。我不退,李女士以不当得利起诉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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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8 10:40
不合理的,你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4-11-08 10:45
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4-11-08 10:58
不属于的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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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08 11:08
不属于,委托代理事项已经完成,李应当找张
回复时间: 2014-11-08 10:41
不能,她和张先生之间的协议由张先生负责,她只能去找张先生索赔。
回复时间: 2014-11-08 10:42
你好,这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绝的。如果起诉你,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11-08 10:44
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4-11-08 10:45
你好,你可以不予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14-11-08 10:48
不合理,你可以拿着协议书过来当面具体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1-08 10:49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4-11-08 11:09
你好,如你所述,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4-11-08 11:11
不合理,搜集证据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11-08 12:39
不合理,李女士无权要求你返还款项,只能向张先生主张债权
回复时间: 2014-11-08 13:56
她只能向张先生索赔。
回复时间: 2014-11-08 15:07
不合理。根据合同相对性,李女士物权直接起诉你的。
回复时间: 2014-11-08 17:32
不合理,你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4-11-10 14:43
你好,李女士可以不当利利起诉你还款。除非你有李女士的书面说明帮张先生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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