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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农村文物保护范围内房屋,拆旧建新问题

 11-08 14:42  悬赏 0  发布者:赖浩远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龙岩 回答:(3)
背景:农村有一处老房子在文物景点二十米外,现在想将老房子拆掉重建,政府不允许,说是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要维持原貌。
    问题:1、如上情况,我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用本人村中自留地-未利用土地建新居吗?
          2、若政府同意我用自留地新建房屋,原来在文物景点旁的老房子是否要将房产权转给政府?(原来的老房子还是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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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8日 14时48分
宅基地不能同时享有两个,地上房产产权为你所有,村或文物保护部门予收归国有,需与你协商补偿事宜
追问:

感谢您的解答。(另:是否可以缴纳相关税费,保留原房屋房产权?)

回答:

有冲突,除非原房产所在土地为非村集体所有

追问:

意为原住宅若有房产证,则所在土地为非集体所有?

回答:

宅基地不能有两个,但房屋可以。原房产用地不是村集体所有则可行,否则不行

追问:

再次感谢您的详细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8 14:50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标准处理的
追问:

首先感谢您的解答,另:当地准确标准要咨询什么部门或查阅什么资料,因为政府有些办事人员有他们的“标准”?

回复时间: 2014-11-08 14:59
宅基地收归国有须有补偿,宅基地只能享有一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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