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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责支付了全部费用,如何向次责方索要对方应付费用。

江苏-无锡 11-08 21:02  悬赏 25  发布者:xuxula……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后,警察现场确认我主责、对方次责,开具了认定书,双方签了字。现在我修车4000元,保险公司只能报2800元,1200元是否应该向对方索要,通过什么方式索要呢。对方轻伤,到医院花费800元,全是我支出,这个保险公司能报多少呢,对方是否也应承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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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08 21:05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造成死亡的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与受害人年龄、户籍、被抚养人情况等情况有必要联系。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属于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必要时还要请律 师帮助处理,有需要详细法律咨询联系我。  
你们现在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1-09 07:09
超出保险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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