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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抚养的时间

 11-10 08:37  悬赏 5  发布者:xuexif……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湖北 回答:(11)
法院把两岁多的孩子判给了女方,男方很伤心。女方扬言要以孩子的名义告男方多要钱,那么在判诀以后的多长时间能以孩子的名义告男方?男方又能在孩子长大到几岁告女方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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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10日 08时45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不符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发现不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0 08:45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岁。

男方可以随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过最好是大一点几率才大。
回复时间: 2014-11-10 08:48
变更抚养权随时都可以。
回复时间: 2014-11-10 08:49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回复时间: 2014-11-10 08:50
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完了,不存在女方以男孩名义再告男方的问题;抚养权法院在判决时已确定,没有出现女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更改抚养权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4-11-10 09:01
随时可以
  • [湖南-长沙]
  • 陈澎律师 VIP
  • 电话:15773167637
  • 168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10 09:09
起诉是双方的权利,但是否胜诉需要证据支持。
回复时间: 2014-11-10 09:20
判决已经做出,不存在女方告男方的名义。
男方可以随时起诉女方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不过只有存在女方抚养小孩,不利于小孩成长的情形,法院才会判决将小孩的抚养权给男方。
回复时间: 2014-11-10 09:37
法院已经判决完,女方不能以男孩名义再告男方的问题;抚养权法院在判决时已确定,没有出现女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更改抚养权的问题。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00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10 09:37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4-11-10 10:16
起诉是双方的权利,但是否胜诉需要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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