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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快速要回欠款。

河南-郑州 12-17 07:24  悬赏 0  发布者:1124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0年11月10号,粮点把粮食拉走后没有给 我们粮食钱,总钱数有12320元。现在胜诉了,怎么样要回我们的钱?如果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要不要收费?如果要收费那收费标准是什么?谁应该支付这笔钱?还是就是胜诉后律师会不会从事间抽取一定的费用呢? 问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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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7 09:03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因此,申请强制执行,不预交申请费。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律师肯定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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