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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遗产纠纷

 11-12 10:29  悬赏 20  发布者:197752……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7)
十几岁时父亲和继母结婚,继母带来一妹妹,父亲有我和姐姐,他们结婚后父亲出钱买了房子,但没证据钱是父亲一个人出的,但房产证上是父亲自己的名字,后父亲因病去世,我们也都结婚,现在继母要随她女儿去外地生活(也有可能是又找了一老伴),想要卖房子,我们不想卖,她说要起诉我们,起诉后的结果是怎样的?这个房子我们坚持不卖会怎么样?如果卖我们怎么分,我们占多大的比例。我们该怎样选择,现在很迷茫,希望律师帮帮我们,谢谢。
问题补充:
因我本身有癫痫病,法律会偏向我一点吗。而且父亲走时的所有的殡葬费用都是我出的,而收的钱和殡葬社保补偿的钱都让继母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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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陈亮律师
  • 电话:13581500295
  • 60591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12日 10时35分
卖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房子属于父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走法定继承程序,房子的一半属于你继母,另一半属于你父亲,父亲这一半属于法定继承,继承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父亲这一半。
追问:

你好律师,如果父亲口头遗嘱把房子给我,但没有书面遗嘱有效吗?父亲的口头遗嘱把房子给我包括继母的那一半吗?

回答: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追问:

如果她起诉我们就必须卖房子吗?

回答:

建议协商解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2 10:30
对方起诉你们后,积极应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12 10:34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追问:

你好律师,如果父亲口头遗嘱把房子给我,但没有书面遗嘱有效吗?父亲的口头遗嘱把房子给我包括继母的那一半吗?

回答:

口头遗嘱难成立。
父亲无权处分继母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1-12 10:38
要是你父亲和你继母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应该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你和你姐姐只能分到房子一半的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
回复时间: 2014-11-12 11:01
1、起诉后的结果是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2、坚持不卖房子也可以,但得补偿对方;3、若出卖房子则按继承法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4-11-12 12:29
继母可以起诉你们,你们需要应诉。如果你们坚持不卖房子,需要通过别的途径分割房产。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4-11-13 11:03
房子是遗产,继母不能单独处分,可以要求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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