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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问题

天津-和平区 04-04 12:11  悬赏 20  发布者:zmx857…… 给我留言  回答:(3)
1:三名子女,母早亡,其中小女常年陪伴老人尽了所有抚养义务。 
2:长子常年不尽赡养义务,基本照顾过老人。 
3:父生前早年曾分配长子一间房,长子售出获3w人民币。 
4:父亲和女儿的所有工资全部存在小女名下。 
5: 偏单是父亲与小女共同所买,但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房屋产权证只登记了父亲 的名字,如今没有确实证据证明父女共同所买,只有父女历年的工资证明父亲 的工资不足以支付购买房屋的资金。 

请问,这样如何分配财产?请各位达人支招,此案中的小女是我的小姨,实在是很可怜,常年照顾老人,省吃俭用,实在看不过去了,想帮帮忙。。 

另:根据遗产继承法,有能力赡养,但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这个比例如何划分?有何具体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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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4-04 14:06
应当收集证据,诉讼确权,然后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4-04 16:01
建议到法院起诉,最好请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09-04-07 16:06
不分或少分遗产的比例由法官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关于房产一事,产权登记是父亲的财产,现在会认定是父亲的遗产,其女如果主张占有份额,应提供旁证。因具体情况复杂,可与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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