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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变更名称与法人拖欠货款,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如何起诉?

广东-广州 11-15 16:16  悬赏 0  发布者:bailia…… 给我留言  回答:(7)
客户于2012年12月把“南海九江登宝鞋材厂”名称变更成了“南海登宝鞋材厂”, 法人也变更了。前厂属个人独资,厂房,地皮均属其法人,后厂也属个人独资,但其法人就是其前员工,没有资产。我们不知情,继续赊欠货款给他。
时至今日,前厂的欠款已还清,后厂的拖欠货款严重。很明显,客户是在转移财产!如果我们起诉后厂,很明显是赢了官司也执行不了的。请问我们可以前后厂一起起诉吗?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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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15 17:47
提起诉讼,申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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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13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15 17:54
向法院起诉并保全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1-15 16:22
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4-11-15 16:33
马上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回复时间: 2014-11-15 16:36
你说的前厂与后厂,法律上是属于同一家厂。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追查对方财产状况。
回复时间: 2014-11-15 16:39
主体不同,除非互相认可交易行为。
回复时间: 2014-11-15 22:33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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