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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交通事故具体赔偿标准

山东-济南 12-18 11:00  悬赏 20  发布者:51yang……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无证驾驶摩托车在辅道逆行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对方头部受伤,缝了九针,住院治疗。交警认定我全责。现在涉及一些赔偿问题。咨询如下
第一,医疗费如何计算。需要什么凭证?
第二,误工费对方要求三个月是否合理
第三,陪护费和营养费的具体计算标准是什么,每天多少钱?应该赔偿多少天?
第四,对方电动自行车至少三年以前购买。轻微碰撞,外壳破损。对方称电机报废要求赔偿一辆新车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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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8 11:07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
误工费:根据对方伤情,根据医嘱或参照《公安部误工日计算准则》,个人认为3个月有点高;
护理费:护理时间一般是住院时间,护理费是护理时间×护理人员工资收入;
营养费:根据医院证明,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不予支持;
伙食补助:住院时间×20元/天;
车损:根据物价部门损失鉴定书。
回复时间: 2010-12-18 11:11
医疗费   需要发票证明
误工费   住院期间及医生建议受害人休息时间享有误工费
陪护费   参照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期间有
营养费   住院期间每天20元
对方要求赔偿新车的要求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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