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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失去土地,没了生活保障。

重庆-万州 11-17 20:18  悬赏 20  发布者:ajian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是重庆市万州区九池乡黄梅新村的村民,我们这5年前土地被开发老板占了,每个村民给了2.5万的土地流转费。老板开发房产,建一半现在开发商走了。村干部把钱都放在自己腰包里了。现在土地成了无限期流转了。农民没安置费,没社保。现在农民也没土地了。以前占的地,百分之80被荒废了。现在都没生活包装。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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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8 08:48
您好,村干部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政府举报。
我的补充: 2014-11-19 10:48
政府征收土地应当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如果没有政府批文,当地开发商以及村干部都属违法操作。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11-18 09:28
你们该怎么办?你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就是尽快聘请我处资深律师介入此案。
依照法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归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土地补偿款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且征地补偿款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给失地农民,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征地活动。
最关键的,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的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法了法律。
同时,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11-1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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