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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据

吉林-吉林 11-17 20:24  悬赏 0  发布者:朱珉 给我留言  回答:(1)
朋友在银行贷款购买车辆后没做抵押登记,而是拿整套手续在个人手里又办理了抵押借款。手续包括商品订购单,发票等。但是,银行在后期与朋友的合同纠纷官司中向法院提供了商品订购单和发票,而真正与购买车辆相符的订购单和发票在别人手里,银行怎么能还有另一套发票和订购单呢?这种情况,银行的行为触犯法律了吗?银行与朋友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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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7 20:28
可能是发票底联。不能说是假证据。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
追问:

那,商品订购单呢?合同要是 受法律保护,银行为什么还找他让他打一份借条?

回答:

首先,不清楚借条的能容,不能回答。其次,商品订购单也可能有多份,一行自己就有存根,也可能是和发票底联一起归档。

追问:

但是,贷款人用其贷款购买的并不是他们所提供的订购单的商品,应该说是货单不相符,

回答:

如果是单货不符,一般按照真实交易的货物计算价值而已。

追问:

您是一位很负责任的律师!那我再向您咨询,银行怎么可能有根本没购买的物品的订单和发票呢

回答:

银行可以平清律师聘请律师或者申请法院前往税务局调取发票底联,也不排除在放款的时候就一定提供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追问:

问题是车根本不是他们所给法院提供的发票的车

回答:

那也可能是对方律师取证的时候取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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