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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否无效?如无效需要办理离婚吗?

广东 12-18 19:32  悬赏 30  发布者:sammiw……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006年8月结的婚,在06年11月买的房子80平方,因为怀孕,并没有上班,所有的手续都是老公一个人办理的,写的也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按揭15年,现女儿三岁多,可就在2008年开始他天天叫我跟他去办离婚,才发现他有二个身份证,他父母家有一个真实的;
   而跟我结婚的是因为读书在另一个县城托关系办的身份,有户口本,也有身份证,他这样的身份证是不是属于非法的?那我们的婚姻是不是应该算是无效的?他现在要我跟他先打离婚,再用他父母家的身份证去打一个结婚证,因为现在用的身份证那边不会接收我们母女俩,转不了户口,而且因为是个女孩子,家里一定要再生个男孩,夫妻户口不在一起,打不了准生证。
   可如果离婚,我是一点保障都没有,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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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8 19:39
答:有效婚姻;可以注销其中一个身份证。
回复时间: 2010-12-18 19:46
你好:
身份证本身只是一种公民个人身份的证明,通常情况下一个公民一生仅有唯一的身份证号,但是就你所说的情况,你们办理结婚登记之时,只要两个身份证都是指的一个人,那么你们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
虽说为了读书办了个假身份证,但为了今后生活的统一,可以想办法将老家的身份证进行变更或注销,不必先离婚再结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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