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申维丰  陈皓元  刘同发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处理

江苏-苏州 12-19 09:29  悬赏 20  发布者:jh2303……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于2010年12月11日骑电瓶车在苏州万达广场对面4叉路口被一辆面包车撞倒,车轮从腿上轧过去,万幸的是我腿没有断,由于是双向行驶,都是按交通规则行使,汽车轧完之后大概又走了3米左右,我是带人行使,拨打了110,他的驾驶证已经被扣,要等我一起去事故处处理,我电动车的发票齐全,医院处理后,所有费用都是我自己先付的,并给我开了2个星期病假,我想咨询一下赔偿问题!比如我的衣服,鞋子电动车破损之类的,误工费和疗养费,医疗费用,我在等我腿完全康复再去处理行不行,还是现在就去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 电话:13771954614
  • 134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2-19 11:37
等交警划分好事故责任之后,双方协商不好的话,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0-12-19 09:35
你的财物损失及人身伤害可以一并要求对方赔偿,对方的车辆应当购买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建议你治疗终结并康复以后,再找对方赔偿,或协商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10-12-19 10:00
你可自由决定什么时候处理,但要注意时效问题。你以上所说的都属赔偿范围内的东西
回复时间: 2010-12-19 16:04
这个由你决定,或者你可以要求对方在交警部门那边压一笔钱,建议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0-12-19 22:23
交警认定责任,按照责任比例,主张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02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41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63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38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4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