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朱学田  吴健弘  罗雨晴  喻远军  
该问题已关闭

产假

江苏-苏州 12-19 09:30  悬赏 20  发布者:dmy7628 回答:(3)
我怀孕四个月了,由于需要常请假检查别工厂开除了,是二胎,我在公司做了2年文员,没有交任何保险,他们是否该赔偿我保险费用和产假费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9 09:55
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非法解除,要要给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没给你上保险,你应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0-12-19 16:01
公司不能以你常请假就开除你,公司还应该为你补缴社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0-12-19 22:17
如果没有给你缴纳保险,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茂名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辽宁大连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9791
广东 广州
人气:3973087
湖北 襄阳
人气:448117
湖南 长沙
人气:556176
山东 临沂
人气:25242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