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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实施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咨询

甘肃-定西 11-21 13:51  悬赏 5  发布者:mdyaym…… 给我留言  回答:(3)
第四十九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计征基数,结合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二十,合计征收三年半的社会抚养费;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三十,合计征收七年的社会抚养费;



其中违反本条例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怎么理解 ?我第一胎是符合这个条例的 ;第二胎才不符合,我的二胎算不符合本条例的第一个子女还是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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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1 16:23
第一个子女。
回复时间: 2014-11-21 14:25
适用第二项规定,第二个子女。
回复时间: 2014-11-21 15:55
你好,属于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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