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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追尾的士车

贵州-黔东南 11-21 18:10  悬赏 25  发布者:caiyon…… 给我留言  回答:(3)
因为的士车刹车导致我紧急刹车人飞上去把的士车后挡风玻璃撞坏,玻璃溅到后排乘客身上,的士车司机第一时间没有管乘客,下来脾气很差,然后与乘客发生矛盾,乘客就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但是检查出没有任何问题。交警后面判定我骑自行车的全部责任,我把的士车的维修费和台班费补给了他,现在车内乘客的住院费他一直要追着我要,我该不该出这个钱,或者这个责任是不是我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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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1 18:20
这是要由自行车主承担赔偿的
追问: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运行中属于高危作业,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上述规定明确以下内容: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无论受害人是否有过错,都可以获得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推定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只有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 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上述规定就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的具体体现。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请问这条适用与我这个案件不?

回复时间: 2014-11-21 18:16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不合理要求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4-11-21 18:29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收入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本律师协助您维权!
追问:

意思这个医药费是他保险公司出?但是交警事故认定判我全责,他说保险公司不给他报,即便可以他也不愿意走保险,说影响明年的保费。

回答:

协商无果,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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