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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教一下,我是一家公司的仓库部门经理,从总公司调到分公司

北京 11-21 23: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律师:请教一下,我是一家公司的仓库部门经理,从总公司调到分公司,因新公司刚起步,没人会开叉车本不应开叉车卸货的,我有叉车证暂时兼叉车工工作,在叉货作业时坡陡下滑正好撞到外来送货车,当时汇报给公司领导,领导让我自己处理,我与货车司机协调赔偿1200元,请问应该公司赔钱还是我自己赔钱?我自己呸多少合适,公司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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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1 23:35
你好,职务行为的,应单位负责
回复时间: 2014-11-21 23:39
你好,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应当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1-21 23:40
答: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1-21 23:44
如你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费用由公司承担,如你要承担责任,可以和公司协商具体比例。
回复时间: 2014-11-22 08:19
应该由单位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1-22 08:34
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1-22 08:53
单位负责
回复时间: 2014-11-22 09:58
单位来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11-22 11:10
属于职务行为,应当公司赔偿,如果对方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你这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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