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李保忠  李波  
已解决问题

因婆媳,夫妇矛盾很不好,好想摆脱他们而离婚,但又舍不得2岁儿子,怎么办?

 11-24 14:39  悬赏 0  发布者:april7……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11)
怀孕的时候吵架打架,男方叫女方打掉孩子,女方坚决不肯,后来双方勉强凑合结婚,本着以为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最好,但自从儿子出生不到一个月以来,婆媳关系夫妇关系非常不融洽,他们眼中只有孙子儿子,丈夫又是愚孝站在父母立场,处处把媳妇压到墙角,还动手打过妻子。但妻子为了儿子忍忍了快两年了,这些矛盾还是会随着妯娌关系等等升温。妻子感觉到非常痛苦,很想离婚,但又舍不得儿子,因为公公婆婆重男轻女思想很严重,怕他们反对孩子跟妻子。因为孩子几个月大就随他们带,夫妇外出打工的,妻子跟儿子感情也不错。而丈夫是个没什么责任心的,他可能也会反对孩子跟妻子,主要可能因为他父母重视孙子。请问这样的情况,妻子该怎么办?妻子娘家人都很反对她离异后独自带孩子,但她依然很想离婚后带着孩子,请问妻子到底该怎么办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24日 15时21分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4 14:43
抚养权只会归属父母一方。
回复时间: 2014-11-24 14:44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对于您的个案,欢迎您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1-24 14:59
抚养权只会归属父母一方。
回复时间: 2014-11-24 15:02
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11-24 16:17
可以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4-11-24 16:42
建议尽量收集女方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法院判决一般也是以孩子的利益优先考虑。
回复时间: 2014-11-24 16:52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2周岁,并且一直不是自己带的,那么孩子抚养权可能会拿不到。
回复时间: 2014-11-24 17:17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1-24 18:28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小孩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14
如果确实没感情就就离婚吧,关于抚养权可以为你争取,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广东东莞
广东深圳
广西桂林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456
安徽 合肥
人气:284405
湖北 襄阳
人气:440492
山东 临沂
人气:250174
福建 厦门
人气:125121
陕西 西安
人气:5845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