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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投资经营的项目,孩子有少量出资,可做孩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河南-安阳 11-24 15:04  悬赏 0  发布者:638356…… 给我留言  回答:(4)
当事人男方婚后,男方父母出资包地建立经营的苗圃,投资有几十万,借贷有一部分债务,男方陆续零星资助过一万元左右,有没有婚后共同部分所有权?女方零星帮过几个月忙,离婚的话女方能分走一部分资产吗?  女方有没有偿还男方父母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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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4 15:11
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苗圃进行投入,可以算做借款,离婚时可要求偿还,但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女方没有义务偿还男方父母的债务。
回复时间: 2014-11-24 15:40
这个是有婚后共同财产的,女方没有义务的。
回复时间: 2014-11-24 16:38
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1-24 19:34
男方资助的一万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女方帮忙可以给你点补,资产是带不走的。女方没有偿还男方父母的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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