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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咨询內容:本人10年4月入职货仓部主管,14年9月底公司要求本人跨部门调岗至采购部

广东-东莞 11-25 06:30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你好,咨询內容:本人10年4月入职货仓部主管,14年9月底公司要求本人跨部门调岗至采购部,工资职称当时未提及,於11月1日发9月份工资条时发现本人工资降低,职位由主管降为采购专员,本人多次与厂方协商但没结果,现在如何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和补偿,劳动合同只签过11年5月至12年5月1份,我可以申请2倍工资补偿金吗?那几个月?怎样算?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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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5 10:1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4-11-25 12:00
可以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需要帮助来电·
回复时间: 2014-11-25 16:34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2倍工资差额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4-11-25 22:24
属于变相强迫员工离职,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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