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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种情况也是隐瞒或转移财产吗?

 11-25 08:20  悬赏 0  发布者:cjsgml……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7)
分居期间,一方在有债务的情况下,不还欠款而隐瞒另一方在别处购买近10万元的家电(不是用在共同住房里面的),离婚时,债权人要求还债,不知情的另一方能要求私自购买家电的一方个人承担债务吗?私自购买家电的一方行为是隐瞒或转移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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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许谦律师
  • 电话:13817426440
  • 7818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25日 09时16分
您好,对于这10万元的债务,债权人起诉的很可能还是以夫妻二人均作为被告。
你可以应该提出答辩并举证:分居的事实、债权人对于分居知情、钱款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主张不承担连带责任。
私自购买家电的一方行为倒不属于隐瞒或转移财产,不属于可以要求多分的情节。
如果仍然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诉讼中,将这些家电纳为共同财产。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25 09:19
是隐瞒或转移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1-25 09:35
离婚时,债权人要求还债,不知情的另一方不能要求私自购买家电的一方个人承担债务,私自购买家电的一方行为不是隐瞒或转移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1-25 09:51
你要证明家电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回复时间: 2014-11-25 10:30
分居期间一方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借款方自行偿还。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4-11-25 11:45
可以要求另一方独自承担还款义务。
回复时间: 2014-11-25 11:55
不属于隐瞒和转移财产;
对方擅自购买如此多的家电财产,你可以提出分割这些财产;
10万元的债务,你若不能证明未用于家庭生活,则要共同承担。
建议来电联系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详情,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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