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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规划的敬老院,装修成单身公寓,用来出租。现在又要建造老年活动中心,合法吗?

浙江-绍兴 11-26 12:41  悬赏 0  发布者:醉雨126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是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青甸湖小区的居民,2006年老房子拆迁,被政府安置到现在的小区。我们在安置择房时,小区内已规划建造了敬老院,但是村里在去年年初把敬老院装修成了单身公寓,用来出租。今年年初,因部分老人的要求,村里在小区内的绿化带里又私自建造所谓的老年文化中心。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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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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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6 14:10
须报批
回复时间: 2014-11-26 13:03
关键是,变更规划手续了么?
追问:

您好!感谢您的回复!没有变更规划手续。村里只是在今年的9月30日决定说,为了增加村级收入,把敬老院出租了。然后再建造一个老年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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