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邮政储蓄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包裹丢失

江西-萍乡 11-29 14:57  悬赏 0  发布者:棉袄鞋子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于今年10月15号将包裹通过江西萍乡申通快递寄出,17号在网上就查不到物流信息,21号与快递公司联系帮忙查找,23号确认快递遗失,在25号本人将身份证复印件和包裹清单交到萍乡申通快递城南分部负责人手上,多次联系萍乡本地的快递公司和申通总公司,今天即11月29号才正式接到杭州总公司的答复,说要以运费的5被赔偿,我们是不能接受的。
我的包裹价值3300多元,重达8公斤,运费70元,责任全在快递方,给我1000元现在也买不到5个棉袄,何况里面还有手表、鞋子、不少女儿画画的工具等等。快递公司这样的理赔完全是一种霸王条款,按这样的说法,公司可以弄丢任何不保值的快件,然后以运费的5倍赔偿,而寄件人只能无条件接受。做错事的一方不要承担任何责任,利益受损方却只能哑巴吃黄连,这样的理赔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严重侵害。
请问如何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9 15:11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12-01 10:20
你好,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江苏南京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33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23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66
湖北 襄阳
人气:440551
山东 临沂
人气:249099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