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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公用排水沟问题

北京 11-30 19:55  悬赏 0  发布者:zjy464…… 给我留言  回答:(10)
原因; 我房子的租房户(原前夫),但我们在10年前离婚,离婚协议书规定,将现有的这幢住宅归我所有。在2014年5月邻居家在从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要相邻人签字,当时我没在家,邻居就找到了我家租房户(原前夫),在国土局的“地籍调查表”的“址界人”栏签了他自己的名字,国土局就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给邻居。在邻居家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就占用了一半公用排水沟(原来有60公分)。邻居在拆除旧房后准备建设房时,我才知道是我租房户(原前夫)签字的,通过一翻争论他也认错。因为相邻水沟有长21米,要是只有30公分宽,将来公用排水沟很难清理,我要求排水沟留出50公分,但多次与邻居家协商达不成协议。也多次找到国土局,国土局说《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发给邻居家,就是废出租房户(原前夫)签字,但《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有效。我在同年办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国土局里面也有离婚证和协议书,他们也应该知道。现想咨询律师三个问题:1、我能诉讼租房户(原前夫)的签字无效吗?2、邻居家的“国有土地使证”能更改或作废重新办理吗?3、我以现在要以什么方式(1、民事纠纷 2、合同协议纠纷 3、行事诉讼)去法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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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30 20:03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追问:

那要起诉国土局还是邻居或我前夫呢?

回复时间: 2014-11-30 20:00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的
追问:

那要起诉国土局还是邻居或我前夫呢?

回复时间: 2014-11-30 20:1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4-11-30 20:15
起诉国土资源局的话,为行政诉讼。
起诉前夫的话,为民事诉讼。
二者程序不同。
追问:

我起诉了我前夫和邻居内容是“签字无效”,而法院长是以“公用排水沟纠纷”判决来处理的,法院说是判决有误,发回重审又以“合同纠纷”来开庭,听说可能要拨回诉讼。要我直接走行政诉讼。这样的审判合理吗?要是起诉国土局那不是告政府了吗?这案子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回复时间: 2014-11-30 21:07
1、签字不是房主本人,签字无效;2、可以对国土局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3、上述两个问题,一个是民事诉讼,一个是行政诉讼
追问:

我起诉了我前夫和邻居内容是“签字无效”,而法院长是以“公用排水沟纠纷”判决来处理的,法院说是判决有误,发回重审又以“合同纠纷”来开庭,听说可能要拨回诉讼。要我直接走行政诉讼。这样的审判合理吗?要是起诉国土局那不是告政府了吗?这案子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回答:

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如果证据充分,法律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4-11-30 21:09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1-30 21:37
可以起诉,是不同的诉讼程序。
回复时间: 2014-11-30 22:18
法院审判合理的,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回复时间: 2014-12-01 09:18
你好,不是房屋产权人签字的,可主张签字无效,若要求你前夫赔偿的,可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若主张撤销国土局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需向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我的补充: 2014-12-01 09:1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

你好,谢谢我想在问一下,邻居家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县国土局代县政府发的,如果提出复议申请那要给县国土局,还要给县政府和市(地、州)国土局吗?

回复时间: 2014-12-01 09:38
不是房屋产权人签字的,可主张签字无效,若要求你前夫赔偿的,可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若主张撤销国土局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需向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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