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我们该怎么办?

山东-东营 12-01 08:54  悬赏 0  发布者:jimeng……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对象的同学找我对象当担保人,借款人是写的同学她大爷的名字,实际上把借到的钱给同学的爸爸做生意用了。当初说的是三个月的期限,我对象就答应了。过了三个月问她的时候说钱已经还上了,和我们没关系了。今年10月份,担保公司给我对象打电话,说是担保的钱并没有还,找我们要钱。但是他大爷是借款人,是村里的文书,每年村里都是人口分钱,他有偿还能力。我们找他问,他大爷说就是没有钱,我们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1 09:29
借贷有风险,担保需谨慎。担保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12-01 09:51
如果钱确定没有还的话,责任人是借款人(她大爷)和担保人(你对象);
如果“担保公司”是个不正规的公司,这个事可能是高利货,利息很高的;
如果你对象的担保是一般担保,那从三个月期限届满起六个月以后,担保失效,没有责任人;如果是连带担保,从届满起两年后,担保失效。
回复时间: 2014-12-01 20:05
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担保期是债权到期后半年,超过了担保期你就没有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4-12-02 08:41
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担保期限一般在六个月,在担保期限内需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2-02 21:14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借款人与担保人,如果当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是一般担保,担保期是债权到期后半年,超过了担保期你就没有责任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西南宁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杨浦区
辽宁沈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24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69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63
广西 南宁
人气:21145
山东 临沂
人气:249288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42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