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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

广东-湛江 12-01 16:01  悬赏 20  发布者:aofoo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是湛江地区的工厂员工,因在今年的4月28日在工厂工作中不慎被冲压机造成左手的拇指与食指离断,如果去工伤鉴定得到怎样的赔偿?我才27岁工伤赔偿与造成伤害事故与年龄之间有没关系?听别人说赔偿条件与年龄有直接的关系青年与中年之间的理赔相差甚远。因工伤造成旧病史比以前严重可不可以提出索赔范围?在受到伤害期间,工资老板只按之前入厂时承诺的1200元,如果按在工作期间平均工资我可以得到每月1760元,我想索要1200元与1760元之间的补差价应该怎么索取?在10月份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在前两天已经拿到,现在厂方催促我去工伤鉴定,鉴定之后之前的不合理费用是否就索取不了了?如果打官司,在大官司期间厂方是否可以停发每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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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01 16:11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追问:

赔偿条件与年龄有直接的关系青年与中年之间有着不同的赔偿条件还是所有都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停工留薪的原待遇同样是鉴定后和其他费用一起索取?还是现在索取?

回复时间: 2014-12-01 16:02
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依法维权。
追问:

我就先问下以上情况!有个大概的了解看是不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维权,毕竟打官司我是弱方

回答:

现在你们协商不成,那就肯定需要打官司。

追问:

打官司的程序和费用怎么走?

回答:

劳动仲裁免费。程序你可以问劳动局。

追问:

进行工伤鉴定后,还能劳动仲裁索取之前原工资待遇的不合理吗?

回答:

可以要求补足差额。

追问:

原待遇具体是怎么算出来的?比如七级工伤里面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我是在2月22日填表入厂到2月25日才开始工作,工资2月的工资256元,3月工资3071元,4月工资1953元。工伤赔偿公式里面的(本人工资)是三次工资一起加起来除于3个月?还是以3月份做完整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本人工资)?2月和4月都没有完整是一个月。到了4月28日就出了工伤事故。 请帮忙详解一下,真的很懵懂

回答: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详细计算赔偿金额,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12-01 16:08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2-01 16:22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治疗期间工资按原福利待遇发放,工伤认定后,按照工伤待遇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2-01 17:10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追问:

在受到伤害期间,工资老板只按之前入厂时承诺的1200元,如果按在工作期间平均工资我可以得到每月1760元,我想索要1200元与1760元之间的补差价应该怎么索取?要鉴定前索取还是鉴定后索取?

回答:

要鉴定后

追问:

要鉴定后如何进行索取

回答:

是的。。

追问:

我指的是停工留薪的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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