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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3年前的网通欠费,要告我,下达二次律师含了

 04-08 13:32  悬赏 10  发布者:571941……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泰安 回答:(2)
我接到一张网通的律师函~!说我家2006年7月至9月欠费300元。让接到通知3天内交上,不叫告我。 
我家电话3年前就停机不用了!可能未报停机!网通那边也一共没要过! 
问题补充:今天我去问了下说200多元的只纳金~~3年的滞纳金~ 告俺家能行吗? 起诉时效是两年~他们说他们告的是这三年的滞纳金~滞纳金没超起诉时效??从2006年一直到这几天才要、中间没要过~! 
以上是上次问的·! 


今天给我家下的二次通知单, 

您于2006年7月至2006年9月电话欠费319.4元(含违约金219.2元).已经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名共和国电信条例》 
依照法律程序已经给您下达了催肥通知单。您没有主动来缴费。有没有来核实情况,我所本着协商解决的态度再次通知你,请您务必在二日内到网通营业厅交情欠费,否则将依据民法通则,84条。108条.111条.合同法107条。电信条例35条之规定,依法对您提起诉讼,届时所产生的,起诉费,执行费。等均有您承担, 
下面留了电话,好怕怕哦。 鲁权律师所~!
问题补充:
那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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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08日 13时52分
诉讼时效早已过了,网通以滞纳金没超起诉时效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08 13:34
以过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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