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建新  吴亮  李保忠  朱建宇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老人再婚前财产公证

天津 12-02 20:31  悬赏 0  发布者:张禄滟 给我留言  回答:(7)
母亲去世后父亲想要再婚,但是父亲希望在百年之后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女儿继承,请问父亲可以在公证处做一份婚前遗嘱公证吗?这份公证与婚姻法中有关财产继承的条文是否冲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2919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02 21:00
房子为父母双方共同财产,父亲一方不具有房产全部的处置权
回复时间: 2014-12-02 20:52
房子为父母双方共同财产,父亲一方不具有房产全部的处置权
回复时间: 2014-12-02 21:07
你好,本案中设计到两个问题,一个是该房产的继承,另外一个是父亲的遗赠(相当于赠与)。若该房产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你母亲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继承,你和你父亲是第一继承人,这样你父亲拥有该房产的四分之三产权,你拥有该房产的四分之一产权。你父亲只可以将属于其的四分之三产权的房屋赠予你。
回复时间: 2014-12-02 21:48
可以做遗嘱见证,欢迎持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4-12-03 09:49
根据《婚姻法》房子属于你父母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根据《继承法》涉及到继承,你父亲一人处分不了整个房产。你父亲的遗嘱只能处理自己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4-12-03 11:36
你好:目前房子不是你父亲个人财产其中有一部分已转化母亲的遗产,应当办理遗产继承后才能做后续的处分
回复时间: 2014-12-03 13:10
可以立遗嘱,换家公证处做,或由你父亲立自书遗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嘉兴
辽宁沈阳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江苏苏州
山东聊城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3476
江苏 苏州
人气:207988
福建 厦门
人气:139352
山东 菏泽
人气:35247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